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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政策问答
作者: 时间:2021/7/16 阅读:7201次

问:我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求职招聘渠道?

一是通过网站求职。登陆江苏智慧就业云平台(www.js365job.com)、靖江人才网(www.jjrc.net)或靖江人才云聘综合服务平台(http://jjrc2021.zhaopin.com/)免费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求职。

二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三、周六举办固定招聘会,每年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关注“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等了解活动详情。

三是关注直播招聘活动。我们会不定期组织企业开展直播招聘活动,可通过靖江人才云聘综合服务平台(http://jjrc2021.zhaopin.com/)进行了解。

问:我市对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是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对象为靖江市户籍或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接收地址为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收件人为靖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档案中心,联系电话:0523-80292102,0523-80292103

二是就业扶持政策。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1500元/人求职创业补贴。(联系电话:0523-80292118。)离校2年内未就业在靖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给予补贴。(联系电话:0523-80292351)

三是创业扶持政策。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依法申报纳税、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业租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能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创业者可以申请富民创业贷款。(联系电话:0523-80292391)

问:如果是在校大学生来我市实习有没有相关政策支持?

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可在靖参加为期3-6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我市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补贴。(联系电话:0523-80292118)

问:对外地来靖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便利政策解决生活保障吗?

1.生活补贴。毕业2年内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同时毕业时需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给予3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400元/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800元/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500元/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联系电话:0523-80292060)

2.租房补贴。毕业2年内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专院校外地毕业生(同时毕业时需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本人及配偶在靖无自有住房且个人自费租房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联系电话:0523-80292060)

3.购房补贴。毕业2年内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联系电话:0523-80292060)

4. 入驻人才公寓。毕业2年内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以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6个月。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不同时享受。(联系电话:0523-8029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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